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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海市政府批滬秘二(36)字第八七八一號(三六年四月十二日):卅六年三月卅一日呈乙件為公推持松老法師為靜安寺十方選賢叢林第一任住持呈請備案由』
叢刊資訊:MFQB,vol.76,p.441
2 『中國佛教會訓令組二字第一六七號(三六年六月二十二日):為准國防部電復已通令各機關部隊嚴禁拆毀寺廟令仰知照由』
叢刊資訊:MFQB,vol.76,p.441
3 『上海師管區司令部批模副字第三四五三號(三六年八月十九日):為批覆軍隊駐紮寺廟本部尚未奉頒明令規定制止仰逕向上海港口司令部呈請由』
叢刊資訊:MFQB,vol.76,p.441
4 『聯合勤務總司令部上海港口司令部快郵代電工字第八九三號(三六年九月四日):為復新兵駐用寺院實不得已不久即可遷讓由』
叢刊資訊:MFQB,vol.76,p.441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5 『中國佛教會訓令維貳字第〇〇六六五號(三六年九月四日):為准國院部電復令仰知照由』
叢刊資訊:MFQB,vol.76,p.441
6 『上海市社會局指令利字第三三八九六號(三六年十一月十日):據呈合辦平民診療所以濟貧病祈核備等情令准備查由』
叢刊資訊:MFQB,vol.76,p.441
7 『上海市社會局指令利字第三三八九五號(三六年十一月十日):據呈為設辦濟寒處祈核備等情令准備案由』
叢刊資訊:MFQB,vol.76,p.442
8 『上海市民政局訓令滬民一(36)字第一〇三八號(三六年十一月十八日):為過去社會局經管之禮俗宗教義務勞働等有關民政職掌事項已遷交本局辦理令仰知照並轉飭知照由』
叢刊資訊:MFQB,vol.76,p.442
9 『上海市社會局訓令組(67)字第八四〇〇號(三七年三月廿四日):為該會辦理會務成績優良應予傳令嘉獎令仰知照由』
叢刊資訊:MFQB,vol.76,p.442
10 『中國佛教會訓令財經字第二一八二號(三七年五月廿七日):為調整會員會費令仰遵照並轉飭遵照由』
叢刊資訊:MFQB,vol.76,p.442
11 『中國佛教會訓令財經字第二一八二號(三七年五月廿七日):為本會理事會決議募集特捐補助本會經常費一案錄案令仰迅予遵辦由』
叢刊資訊:MFQB,vol.76,p.442
12 『中國佛教會代電京組字第二二五五(三七年六月八日):為戡亂期間應從嚴審查會員來歷一案電仰遵照由』
叢刊資訊:MFQB,vol.76,p.444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3 『國民政府李副總統代電』
叢刊資訊:MFQB,vol.76,p.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