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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寺廟登記規則(民國二十五年一月四日內政部公布)』
叢刊資訊:MFQB,vol.30,p.119~121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2 『內政部通知:釋藏經典領印規則』
叢刊資訊:MFQB,vol.30,p.121~123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3 『內政部通知禮字(二十四年十一月廿五日發一六八零六號):部令設辦佛教研究所』
叢刊資訊:MFQB,vol.30,p.123~124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4 『軍政部訓令:名勝古蹟之寺廟禁止駐軍或爆炸性及震動力之工廠』
叢刊資訊:MFQB,vol.30,p.171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5 『軍政部訓令:名勝古蹟之寺廟禁止駐軍或爆炸性及震動力之工廠:計附抄原呈一件』
叢刊資訊:MFQB,vol.30,p.171~172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6 『司法行政部訓令:充實新舊監獄教誨應函請中國佛教會派高僧或居士擔任教誨』
叢刊資訊:MFQB,vol.30,p.172~173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7 『司法行政部訓令:充實新舊監獄教誨應函請中國佛教會派高僧或居士擔任教誨:計抄發原提案一件(充實新舊監教誨教育案第一四三號)』
叢刊資訊:MFQB,vol.30,p.173~174
8 『司法院咨行政院解釋監督寺廟條例疑義』
叢刊資訊:MFQB,vol.30,p.174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註解)書本篇名:司法院咨,使用目錄篇名
9 『司法院咨行政院解釋監督寺廟條例疑義:附原咨』
叢刊資訊:MFQB,vol.30,p.174~175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0 『內政部指令浙江省民政廳(二十四年八月廿八日呈一件為據餘姚縣政府呈請解釋寺廟疑義各點轉請鑒核示遵由)』
叢刊資訊:MFQB,vol.30,p.176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1 『內政部指令浙江省民政廳(二十四年八月廿八日呈一件為據餘姚縣政府呈請解釋寺廟疑義各點轉請鑒核示遵由):附抄原呈』
叢刊資訊:MFQB,vol.30,p.176~178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2 『管理喇嘛寺廟條例(二十四年十二月九日國民政府公布)』
叢刊資訊:MFQB,vol.30,p.229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3 『內政部頒布寺廟登記表』
叢刊資訊:MFQB,vol.30,p.230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4 『寺廟概況登記表』
叢刊資訊:MFQB,vol.30,p.231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5 『寺廟人口登記表』
叢刊資訊:MFQB,vol.30,p.232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6 『寺廟財產登記表』
叢刊資訊:MFQB,vol.30,p.233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7 『寺廟法物登記表』
叢刊資訊:MFQB,vol.30,p.234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8 『寺廟登記證』
叢刊資訊:MFQB,vol.30,p.235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9 『寺廟變動登記表』
叢刊資訊:MFQB,vol.30,p.236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20 『寺廟變動登記執照』
叢刊資訊:MFQB,vol.30,p.237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21 『寺廟無變動聲明書』
叢刊資訊:MFQB,vol.30,p.238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22 『寺廟總登記各表填載說明』
叢刊資訊:MFQB,vol.30,p.239~240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23 『內政部指令浙江民政廳(二十五年一月四日呈一件為據臨海縣政府呈請解釋監督寺廟條例疑義轉請核示由):附抄原呈』
叢刊資訊:MFQB,vol.30,p.240~241
24 『內政部指令浙江民政廳(二十五年一月四日呈一件為據臨海縣政府呈請解釋監督寺廟條例疑義轉請核示由)』
叢刊資訊:MFQB,vol.30,p.240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25 『內政部指令浙江民政廳據呈以據永嘉縣政府呈請核示不守清規之僧道縣政府可否直接將其革除轉請核示等情令行知照』
叢刊資訊:MFQB,vol.30,p.389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26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民眾訓練部指令第二九八一號令中國佛教會(呈一件為前已核准備案之市縣佛教會現在改組分會可否免除再請許可手續請核示祇遵由)』
叢刊資訊:MFQB,vol.30,p.389~390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27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民眾訓練部訓令第三二二六號令中國佛教會為人民團體行文程式現經本部重行規定令仰知照並轉飭所屬一體遵照由』
叢刊資訊:MFQB,vol.31,p.11~12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28 『內政部咨山東省政府為解釋對於廟產所有權之認定疑義六點案准』
叢刊資訊:MFQB,vol.31,p.12~13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29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民眾訓練部訓令第四七九〇號令中國佛教會為國民大會業經延期各地人民團體之無關國選者可依法改選有關國選者在初選辦竣之省區一律恢復令仰知照由』
叢刊資訊:MFQB,vol.31,p.189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30 『本會訓令第三八六號奉民訓部令各市縣分會推進合作事業轉飭遵照辦理由』
叢刊資訊:MFQB,vol.31,p.463~464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註解)附各級黨部獎掖各人民團體推進合作事業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