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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 『奉和寄禪上人生西廿年紀念之作』
叢刊資訊:MFQB,vol.28,p.428
392 『寄禪上人生西二十週年紀念二首』
叢刊資訊:MFQB,vol.28,p.428
393 『寄禪上人生西二十週年紀念五首』
叢刊資訊:MFQB,vol.28,p.428~429
原書資訊:
中國佛教會會報,no.31~42,p.18~19,
未登錄日期
394 『寄禪禪師生西二十週年紀念三首』
叢刊資訊:MFQB,vol.28,p.429~430
395 『本會舉行台宗耆宿諦閑大師生西紀念會紀錄』
叢刊資訊:MFQB,vol.28,p.430~435
原書資訊:
中國佛教會會報,no.31~42,p.20~25,
未登錄日期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396 『諦閑大師生西紀念會緣起』
叢刊資訊:MFQB,vol.28,p.435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397 『本會祭諦閑大師文』
叢刊資訊:MFQB,vol.28,p.435~436
原書資訊:
中國佛教會會報,no.31~42,p.25~26,
未登錄日期
398 『中國佛教會啟事』
叢刊資訊:MFQB,vol.28,p.446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399 『本會編輯處特別啟事』
叢刊資訊:MFQB,vol.28,p.446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400 『諦閑大師生西紀念會各界輓詞』
叢刊資訊:MFQB,vol.28,p.436~444
原書資訊:
中國佛教會會報,no.31~42,p.26~34,
未登錄日期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401 『本會主席圓瑛法師肖像』
叢刊資訊:MFQB,vol.28,p.451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註解)書本無類別,使用目錄類別
402 『內政部實業部會咨各省市政府為嚴禁放火燒山以防水旱由』
叢刊資訊:MFQB,vol.28,p.453
403 『內政部函復行政院秘書處為核議佛道同屬宗教向皆平等待遇所有佛道教寺廟保護事項均可依照監督寺廟條例辦理由』
叢刊資訊:MFQB,vol.28,p.453~454
404 『內政部咨各省市市政府為解釋荒廢寺廟在甲區而田產在乙區則其管理權應屬於甲區如寺廟原屋地基坐落何處何區實屬無法證明則其田產管理權應屬於所在區由』
叢刊資訊:MFQB,vol.28,p.454~455
405 『司法院解釋院字第八六七號』
叢刊資訊:MFQB,vol.28,p.456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406 『內政部咨各省市政府為解釋寺廟之不動產及法物凡未經所屬教會之決議並呈請該管官署許可而先行變更或處分者無論其事後已否補行呈准備案均應認為違法至寺廟收支款項及所興辦事業凡未按期報告者應令其補行報告並公告由』
叢刊資訊:MFQB,vol.28,p.455~456
407 『本會呈行政院內政部為擬請修正寺廟興辦公益慈善事業實施辦法以杜糾紛而釋驚疑由:附內政部批』
叢刊資訊:MFQB,vol.28,p.460
※(註解)內政部禮字第二二號
408 『本會呈行政院內政部為擬請修正寺廟興辦公益慈善事業實施辦法以杜糾紛而釋驚疑由』
叢刊資訊:MFQB,vol.28,p.457~460
409 『本會訓令各省佛教會為寺廟興辦公益慈善事業實施辦法已奉部批准予修改仰通令各縣會轉飭各寺院一體知照由』
叢刊資訊:MFQB,vol.28,p.460~461
410 『本會指令武安縣佛教會為寺廟被毀已函請河南省民政廳迅賜派員澈查秉公核辦將被毀各寺廟即日恢復原狀被逐僧眾招回住持由』
叢刊資訊:MFQB,vol.28,p.461
411 『本會函河南省民政廳為寺廟被毀已函請河南省民政廳迅賜派員澈查秉公核辦將被毀各寺廟即日恢復原狀被逐僧眾招回住持由:附復函』
叢刊資訊:MFQB,vol.28,p.462~463
※(註解)河南省民政廳公函第七一三號
412 『本會函河南省民政廳為寺廟被毀已函請河南省民政廳迅賜派員澈查秉公核辦將被毀各寺廟即日恢復原狀被逐僧眾招回住持由』
叢刊資訊:MFQB,vol.28,p.461~462
413 『本會函湖北省民政廳為孝感縣戴國興謀害僧命霸佔寺產並勾通土匪希圖陷害請依法懲治由:附復函』
叢刊資訊:MFQB,vol.28,p.463~464
※(註解)湖北省政府民政廳公函勤字第一五二九號
414 『本會函湖北省民政廳為孝感縣戴國興謀害僧命霸佔寺產並勾通土匪希圖陷害請依法懲治由』
叢刊資訊:MFQB,vol.28,p.463~464
415 『本會指令北平市佛教會為社會局頌布寺廟登記辦法已函請北平市政府迅予修正由』
叢刊資訊:MFQB,vol.28,p.465
416 『本會函北平市政府為社會局頌布寺廟登記辦法已函請北平市政府迅予修正由:附原呈』
叢刊資訊:MFQB,vol.28,p.466
417 『本會函北平市政府為社會局頌布寺廟登記辦法已函請北平市政府迅予修正由:附復函』
叢刊資訊:MFQB,vol.28,p.466~467
原書資訊:
中國佛教會會報,no.43~45,p.10~11,
未登錄日期
418 『本會函北平市政府為社會局頌布寺廟登記辦法已函請北平市政府迅予修正由』
叢刊資訊:MFQB,vol.28,p.465~466
419 『本會指令惠安縣佛教會為縣府查封龍泉宮已函請福建省政府轉飭即日啟封以便辦理佛教事業仰知照由』
叢刊資訊:MFQB,vol.28,p.467
420 『本會函福建省政府為縣府查封龍泉宮已函請福建省政府轉飭即日啟封以便辦理佛教事業仰知照由:附原呈』
叢刊資訊:MFQB,vol.28,p.468~469
原書資訊:
中國佛教會會報,no.43~45,p.12~13,
未登錄日期
※(註解)書本作者影印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