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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文獻叢刊

第一一五種 澎湖續編

清.蔣鏞 輯

 

臺灣銀行 經濟研究室(編)
臺灣銀行 發行
西元 1958 年 10 月 出版


卷上 地理紀

廟 祀

頁○五

觀音廟:在媽宮澳,載「紀略」。乾隆四十六年五月,前廳陳銓會同澎協馬蛟、溫靖、烽火參將魏大斌、左右營遊黃必成、柴木紀、守備楊開春、謝恩、千總潘鍾、黃捷魁勸捐,撤基全修。嘉慶十年十月,澎鎮副總兵官王得祿、護協陳景星、遊擊聶世俊、盧慶長、守備時胡麟、黃定國復倡捐重修。

祖師廟:廟在廳治西,載「紀略」。嘉慶十六年十月,里人陳文、陳老等勸捐重修。十八年,前廳宋廷枋落成。

龍神廟:澎湖向未專建龍王廟。道光六年,通判蔣鏞會同協鎮孫得發、左右營遊擊黃步青、林廷福倡捐,擇觀音亭東邊舊廂屋四間拆建,並詳請以查出小船一百號徵餉充春秋二祭(詳「普濟堂序」及「建龍神祠記」)。

地藏王廟:在武忠廟間壁。(武忠廟,廟在媽宮澳協署西海邊。遍詢里人,不知建於何年,無碑記可考。乾隆五十六年十二月,護協黃象新同左營遊擊羅光昭、陞金門遊擊雷鳴揚、護右營遊擊聶世俊、守備李光顯、連高陞、董事高必作倡捐重修。)

 

 

卷下:藝文紀

頁八一~二

創建西嶼塔燈碑記

臺灣府 蔣元樞 著

澎湖居臺、廈之間,而西嶼尤為衝要。

蓋當風信靡常,則官商船舶莫不就西嶼以為依息也。然而宵昏冥之時,風濤震蕩,急欲得西嶼而安之,轉或別有所觸者,此無他,無以為之準也。余自奉命守臺以來,凡遇在澎至止者,鮮不以西嶼為斤斤,心用惻然;欲為樹之標準,俾往來收泊者利焉。卒以澎湖之未有同志也,弗果行。歲丁酉,介堂謝公分駐澎湖,勤民恤商,賢聲四達。初至,即謀改置城隍廟祠,知所利民,則其所留意也。爰札而商之,囑於西嶼籌所以便往來者。今其復書,酌就嶼際古塔基地,廣其下座凡五丈,礱石為浮圖七級,級凡七尺;惟樸固,期永久。其頂設長明之燈,東照鷺門,西光鯤島,南達銅山、東粵,庶於一望無際之餘,知所定向。更闢地稱宮,供天后之神,而並以居司燈火者。所計固甚周也。第其工程頗浩,為費匪輕;欲醵金澎湖,而土瘠民貧,力弗能舉。余復以興修郡邑各工接踵多費,未克獲獨擎。因念鹿耳門口歲集商船不下數百計,而於澎之西嶼非其所止泊、即其所經行也,酌以每船勸捐番鏹二元,不費之力,以成不朽之惠。

迺謀之海鄔公,公亦欣然題捐,樂為之助。並念要工不容久待,而善果貴在速成,既與別駕謝公先捐清俸,一面鳩工搆材,並諏吉孟冬動土興建。而海防鄔公亦先約計歲內到口船數,預墊番鏹若干,一併齎赴工所,俾得如期舉事。

然而是役也,所費之□;不止□□,又在居斯土者推濟人之隱,以宏利物之仁,則早一日蕆工,即早一日造福,而拔苦海以登彼岸,不獨余與□介堂公之願,亦以為澎之人廣遺澤於無窮也。

大清乾隆四十三年(歲次戊戌)清和月記(碑內闕四字)。

 

建修西嶼塔院落成碑記

澎湖通判 謝維祺(會稽人)著

臺灣補東南之缺,而澎湖當臺廈之交,而西嶼為之障。廈居乾而臺在巽,自廈而東者則左西嶼而轉以抵臺;自臺而西者,則右西而轉以抵廈。官民商船之來往,稍遇飛廉之乖迕,群望西嶼以為依歸焉。予於丁酉秋蒞澎之始,間嘗一陟西嶼之巔,則見有故壘□成邱者,廣不過仞,高不越尋常,殊不足係遙瞻而遠矚;心擬捐資建一浮圖於崇山,以作迷津之指南,兼以壯地方之形勢。顧填海雖本寸誠,而移山必須眾手。方當躊躇揣量之際,而郡伯蔣公先得同然之心,札以底事來商,樂首捐清俸以為之倡。遂邀同治中鄔公傳諭臺行船戶,復荷上憲寅僚隨緣醵金,以成其美。厥工維浩,厥費綦繁。予既力捐番三百元,又酌之廈門□□守張公亦援臺例,同仁一,以共集厥事。經始於戊戌孟冬,落成於己亥季夏。高、廣適宜,為級者七。宮其前,奉天后之神。廠其頂,懸長明之燈。所有常住日用之資,與敬神香燭、燈油之費,則諗眾而出諸同欲焉。

夫浮圖始西域教,予聞佛以濟人為德,則夫仗佛力而藉神庥,拔渡苦海,誕登彼岸,不特往來官商之志,當亦斯人大共之福也已。

大清乾隆四十四年(歲次己亥)秋七月吉旦撰(碑內闕三字)。

澎湖自來無僧,今既建城隍廟,延僧住持;而西嶼塔院又不可以土民職掌,遂屬僧人分司其事。日用香燭之費,開列於左。

一、西嶼為澎湖要口,向無公館;坐汛者賃住民房,月出租錢一千文。今既建有公館,上憲寅僚可以為守風停足之所,而坐汛者即將此項租錢,按月交給常住。

二、塔廟住持,公館租錢一十二千文不敷所費;今就往來挽泊西嶼與進媽宮者,各行公議每船捐錢一百文,其杉板船隻每船捐錢五十文,交給常住。

 

續修西嶼塔廟記

澎湖廳 蔣鏞(黃梅人)著

西嶼塔燈始於乾隆四十三年,前郡伯蔣公樞暨前廳謝維祺醵金建造,募僧住司燈火,為臺、廈商艘往來之標準,亦本地商漁船出入之瞻依;工程堅固,厥功甚鉅,舊碑刻內已詳言之。

嗣因屢遭風災,塔前廟宇傾圮,照管乏人,以致玻璃損壞,塔燈興廢不時,有名無實。道光三年春,鏞商請前陞協鎮、現任水師提憲陳元戎籌款,即就原基重修廟宇,中供天上聖母神位;募該地有家室妥實之人住持,復司燈火,每年照舊西嶼寄椗商船每船每次捐錢一百文、尖艚船每次捐錢五十文,以資住持供給。近來商船稀少,所有前議公館租錢十二千文及媽宮商船、漁船捐費俱無所出,不敷住持一歲之用,且每月塔燈需油數十觔,全年需油數百觔,亦無經費。各董事課館錦豐等設簿勸捐,眾心踴躍,先後共集番鏹四百四十元,交媽祖宮董事十家輪流生息,妥為經理;並於西嶼就近契買園地三處,付住持耕種收,藉資補助。每歲買油存貯,按月給住持領用;如有盈餘,積為將來修理塔廟及補購玻璃之用,以圖久遠。從此慧燈常明,安瀾穩渡,亦好善者之所樂為也。

茲將樂輸姓名備泐諸石,以誌不朽。所有每年出入數項,另列印簿二本,一存署、一發董事輪管備查。

 

建修龍神祠記

澎湖廳蔣鏞(黃梅人)著

澎地僻處汪洋,宦途客艘及本地士工賈往來海上,穩渡安瀾,悉賴龍神默佑。且地風多雨少,尤藉神祐,常甘霖,用占豐稔。自應立祠妥侑,以迓休和。迺澎地向未設立專祠,惟神像先後寄奉水、天后二宮,亦無專祭。原以轄隸臺邑,郡城祀典修明,此地可無專設。第思官民居斯土者,滄海遙隔,春秋之祭缺如,祈禱亦無定所,於勤民而後致力於神之義猶有歉焉。顧建祠必須地靈,方足以妥神明而邀嘉貺。

查觀音亭向來禱雨輒應,地甚靈爽,東邊舊有廂屋四,近就傾圮,各董事林超等禱卜建修。惟重新拆造需費不貲,爰會同協鎮孫得發、署左右營遊府黃步青、林廷福倡捐,閤轄士耆商庶隨緣樂輸,共襄斯舉。用選事林超等於道光丙戌年夏季興工,越四月而告成。從此廟貌維新,神居永奠。並詳請與風神廟春秋二仲各興祀典,以答鴻庥;庶幾安恬普濟,優渥頻施。人各而神降之福,其肇於斯乎?

用將題捐暨董事備書於匾,以誌不朽。所有每收支各數,與神廟共列印簿二本,一存署、一發房備查。

 

 

卷下:藝文紀

到觀音亭

許宏(同安人)著

梵宇經樓面吼門,紅城西嶼絡包分。映階曇影臨風舞,繞洞潮音坐月聞。鐘響萬家驚夜夢,舟凌千頃渡慈雲。浮萍孤客登仙界,應淨凡心一念紛。

 

御賜『平章臺逆』匾額於澎湖天后宮

文石掌教歲貢生 黃瑞玉(彰化人)著

貞靈默運顯鷹揚,靖奠南邦躋壽康。不盡石泉流化雨,無邊雲艦下慈航。王師一旅誅鯨赫,天語三章紀績香。舊澤新恩盈蔀屋,青青楊柳帶春光。

 

詠西嶼古塔

澎湖廳烏竹芳(山東人)著

雲遮西嶼勢崢嶸,塔影刺天一點橫。大海回環奩鏡啟,孤峰峭立翠屏生。飛霞繞頂流光赤,寶剎映空落照明。商賈往來占利涉,凌霄燈火指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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