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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組織會務事項:本會公函第五三一號函致浙江省黨部為鎮海縣佛教分會籌備會因發生糾紛經本會依照呈准通則派員改選請迅令鎮海縣黨部指導進行由』
叢刊資訊:MFQB,vol.30,p.247~248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22 『組織會務事項:本會公函第五三一號函致浙江省黨部為鎮海縣佛教分會籌備會因發生糾紛經本會依照呈准通則派員改選請迅令鎮海縣黨部指導進行由:附復函(中華國民黨浙江省執行委員會公函字第六五〇二號)』
叢刊資訊:MFQB,vol.30,p.248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23 『組織會務事項:本會聘書聘任湖南省本會分辦事處幹事』
叢刊資訊:MFQB,vol.30,p.248~249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註解)目錄篇名:聘任諦道和尚等擔任湖南省本會分辦事處幹事
124 『組織會務事項:本會指令第九一四號令如皋縣分會發起人魯南等(廿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呈一件呈為發起組織如皋縣分會請核准由)』
叢刊資訊:MFQB,vol.30,p.249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25 『組織會務事項:本會指令第九一〇號令棲霞縣分會(函一件為聯合四縣組織分會如何備案請指示由)』
叢刊資訊:MFQB,vol.30,p.249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26 『組織會務事項:本會指令第九三一號令東平縣分會(呈一件為東平災害奇重擬請展期改組由)』
叢刊資訊:MFQB,vol.30,p.249~250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27 『組織會務事項:本會指令第九三八號令嵊縣分會發起人代表張德威等(廿五年三月二十五日呈一件為發起組織嵊縣佛教分會繕具發起人名冊代表履歷單請核准由)』
叢刊資訊:MFQB,vol.30,p.250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28 『組織會務事項:本會指令第九五〇號令繁昌縣分會(二十五年三月二十六日呈一件呈轉函安徽省政府轉令繁昌縣政府核准備案由)』
叢刊資訊:MFQB,vol.30,p.250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29 『組織會務事項:本會公函第五四七號函請安徽省政府轉令繁昌縣政府將僧心旺等呈請組織佛教分會一案准予備案以符定章由』
叢刊資訊:MFQB,vol.30,p.25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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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組織會務事項:中國佛教會通告全國寺廟住持(應將佛教團體之組織速即共同發起進行)』
叢刊資訊:MFQB,vol.30,p.251~252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31 『維護教產事項:本會通告第三〇號為通告全國寺廟凡各地教育機關自治團體如有侵佔寺產應依法應付並報本會核辦』
叢刊資訊:MFQB,vol.30,p.252~253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32 『維護教產事項:本會公函第五二三號函請江蘇省政府令飭蕭縣縣長制止區長侵佔廣濟寺暨向東禪院財產以符法令而免糾紛由』
叢刊資訊:MFQB,vol.30,p.253~255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33 『維護教產事項:本會呈請內政部轉咨湖北省政府將普及教育辦法大綱酌量修改以符定案而免苛擾由』
叢刊資訊:MFQB,vol.30,p.25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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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維護教產事項:本會代電隨縣分會聯保小學提撥寺產一案本會已呈請內政部轉咨修正仰知照』
叢刊資訊:MFQB,vol.30,p.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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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維護教產事項:本會指令第七九三號令黃梅縣分會(呈一件為派員而陳被匪滋擾情形及聯保小學提用廟產乞轉呈中央令飭保護取消提產由)』
叢刊資訊:MFQB,vol.30,p.256~257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36 『維護教產事項:本會公函第五二五號函致甯國縣政府為據甯國縣甯元寺僧妙德報稱奉派積穀捐無力負擔請轉函停免由』
叢刊資訊:MFQB,vol.30,p.257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37 『維護教產事項:本會公函第五二六號函請湖南省政府轉飭芷江縣政府勿再指大慈寺為駐兵地址以符明令而維會務由』
叢刊資訊:MFQB,vol.30,p.257~258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38 『維護教產事項:本會訓令第二四一號令知定海縣分會為岱山區長違法登記寺產及提教育費一案現准民政廳函復已飭縣停止由』
叢刊資訊:MFQB,vol.30,p.258~259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39 『維護教產事項:本會公函第五二九號函請四川省政府轉令岳池縣縣政府將西關白廟等四廟斗息撥歸該縣佛教分會辦理慈善事業以符定例由』
叢刊資訊:MFQB,vol.30,p.259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40 『維護教產事項:本會公函第五三〇號函致青浦縣政府為茶菴積善菴崇福寺等財產田租均被非法處分霸吞請切實查明制止以符法令由』
叢刊資訊:MFQB,vol.30,p.259~260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41 『維護教產事項:本會訓令第二四三號令南城縣分會為南城縣政府強提寺租辦學一案已准江西省政府函復到會令仰知照由』
叢刊資訊:MFQB,vol.30,p.260~261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42 『維護教產事項:本會代電湖北省各市縣分會為聯保籌辦小學提用廟產十分之六一案與本會呈准規則不符已呈部轉咨修改並派員赴京挽救仰知照』
叢刊資訊:MFQB,vol.30,p.261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43 『維護教產事項:本會函復開智和尚為小學欲佔用棲真寺一案應依法拒絕由』
叢刊資訊:MFQB,vol.30,p.261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44 『維護教產事項:本會通知宜都縣觀音菴住持淨月准湖北省政府函復聯保侵佔菴產一案已飭縣查復由』
叢刊資訊:MFQB,vol.30,p.262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45 『維護教產事項:本會公函第五三九號函請山東省政府轉飭平度縣縣長制止莊長張連元擅行盜賣白衣大士廟廟產以重法令而免糾紛由』
叢刊資訊:MFQB,vol.30,p.262~263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46 『維護教產事項:本會公函第五三八號函請山西省政府轉飭沁源縣政府將興國寺所駐團丁即行遷讓以符法令由』
叢刊資訊:MFQB,vol.30,p.263~264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47 『維護教產事項:本會公函函請四川省政府轉飭南溪縣政府將大觀鎮雲臺山寺附加捐款停止徵收以符原案而示體卹由』
叢刊資訊:MFQB,vol.30,p.264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48 『維護教產事項:本會函知宿縣分會廟產興學應依照本會呈准規則辦理由』
叢刊資訊:MFQB,vol.30,p.264~265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49 『維護教產事項:本會公函第五四二號致湖北省政府為寺廟住持應辦教育等事本會已遵照行政院核准之佛教寺廟興辦公益慈善事業規則督促辦理請將普及教育辦法大綱酌量修改以免苛擾而維生計由』
叢刊資訊:MFQB,vol.30,p.265~266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
150 『維護教產事項:本會公函第五四二號函請常山縣政府令飭該管公安分局制止水南鄉鄉長黃蓮水強佔紫林庵財產並追還佔去物件以重法紀由』
叢刊資訊:MFQB,vol.30,p.266~267
作者:此文無記作者姓名